先來看《意見》里最關鍵的一個詞——國有資產:
國有資產,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,是全體人 民共同的寶貴財富。
這份文件的一項重要意義就在于管好人民的共同財富。
《意見》中明確提到:
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 ,對于增加國有資產管理公開透明度、提升國有資產管理 公信力,對于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、管好人民共同財富、加強人大依法履職等,具有重要意 義。
實際上,在管好人民共同財富這個方面,國家已經出臺多 項措施,并且取得了不錯的成效。比如,中共中央國務院 發布了《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》,其中專列 一部分論述和部署“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”;比如 ,國辦發布了《關于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 有資產流失的意見》,進一步夯實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 “四道防線”;再比如,近兩年國務院國資委制定和修訂 的國有資產監管方面的制度就有大概30個左右。
那么,在已經出臺了這么多措施的背景下,中央為什么還 要出臺這個最新《意見》呢?目的在于進一步發揮全國人 大常委會的監督作用。
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表示,為了貫徹落 實好《意見》,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堅持問題導向,突出監 督重點,實行正確監督、有效監督,增強監督實效,讓監 督長出牙齒。
該負責人還表示,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加強國有資產監督, 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,要與 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緊密銜接,特別是要與對國有資本經營 預算決算、部門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相結合,條件具備時與 對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監督工作相結合,建立起多層次多角 度、既相互分工又有機銜接的人大國有資產報告和監督機 制。
摸清家底,將所有國有資產納入監管
《意見》體現了“奔著問題去”改革的要求:
在《意見》出臺之前,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多次就國有資 產管理聽取國務院專項工作報告,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 有所增強。但是,報告的主要是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 國有資產管理情況,還沒有完全覆蓋其他企業國有資產, 特別是金融企業國有資產。
此外,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、國有自然資源等國有資產管 理情況,尚未列入制度化的報告范疇。這項工作程序不夠 規范,內容覆蓋不夠完整,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發揮還 不夠充分,有待從制度上加以完善。
如何實現全覆蓋,算一筆國有資產的“明白賬”?《意見 》對于各個主體需要報告的重點做了具體規定:
1、企業國有資產(不含金融企業)、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報 告重點是:
總體資產負債,國有資本投向、布局和風險控制,國有企 業改革,國有資產監管,國有資產處置和收益分配,境外 投資形成的資產,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等情況。
2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重點是:
資產負債總量,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實施,資產配置、使 用、處置和效益,推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等情況。
3、國有自然資源報告重點是:
自然資源總量,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、改善生態環境質 量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相關重大制度建設,自然資源保 護與利用等情況。
綜合報告,口頭報告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。國務院 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到會聽取意見,回答詢問。必要時,全 國人大常委會可以依法作出決議。審議報告后,全國人大 常委會將組織將審議意見送國務院研究處理。國務院要在 2019年4月底前,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研究處理以及存在 問題的整改和問責情況。
為幫助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聽取和審議國有資 產管理情況的報告,全國人大財經委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預 算工委,將組織開展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題 調研,并將專題調研報告印發2018年10月份的全國人大常 委會會議,供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時參閱。